《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10月25日经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4年11月22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威体育在线:批准《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的《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决定予以批准。
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
(2024年10月25日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4年11月2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创造优美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城市建成区内垃圾的产生、投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第三条? 城市垃圾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和分类处理的原则,推动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城市垃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城市垃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管理系统,提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含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以及建设等内容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城市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防止污染环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交通、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宣传活动,引导和培养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示范、指引等活动。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城市垃圾管理的考核评价制度。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和投诉方式,受理有关城市垃圾管理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办理。
第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建筑垃圾的处置收费,按照国家、省以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下列要求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二)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分类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也可以将可回收物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
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禁止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第十二条? 产生餐厨垃圾的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应当落实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责任,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垃圾,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
鼓励有条件的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对餐厨垃圾进行分选、脱水等预处理。
餐厨垃圾不得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排水管道,不得混入其他类型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在住宅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或者回收设施,建立预约回收平台,公开交易目录以及价格,通过定点回收和上门回收等方式,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
废旧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可单独投放,单独收集。
第十四条? 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生活垃圾;
(二)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至符合规定的转运或者处理场所;
(三)配备使用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生活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遗撒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四)清扫、收运生活垃圾后,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五)不得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处理费用纳入工程概算预算。
设计单位应当优化工程设计、提高设计质量,从源头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筑垃圾的产生,提高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基本信息;
(二)工程概况和建筑垃圾产生的种类、数量;?
(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
(四)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
(五)运输单位与运输的时间、路线和运输工具信息;
(六)建筑垃圾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名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和贮存、利用、处置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实行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并逐步推进信息化电子联单管理。
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的格式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移出单位、承运单位、接受单位信息;
(二)转移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信息;
(三)运输建筑垃圾的时间、路线和运输工具信息。
第十八条? 居民装修房屋和不需办理施工许可的小型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
第十九条?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本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二)道路、公园、广场、机场、客运站以及旅游景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商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为管理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无法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或者由其确定管理责任人。
第二十条? 鼓励利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垃圾的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工作,促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
第二十一条? 鼓励和扶持发展城市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整合不同类型的垃圾处理,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园区化、规模化、信息化和产业化。?
第二十二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城市垃圾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属于建设工程的,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城市垃圾处置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接收、处理;
(二)保持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污染控制标准作业,及时处置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
(三)建立处理台账,记录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等;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
(五)制定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六)有关城市垃圾处理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城市垃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必威体育在线:《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4年8月29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何勇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不可避免的有大量的垃圾产生,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垃圾处理问题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加快城市垃圾的科学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配套的地方性立法,具有重要意义。制定本条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从立法层面,为必威体育在线_必威体育APP官网-投注|官网城市垃圾管理的各方主体和行业监管提供法规依据;为解决城市垃圾管理领域现实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供制度规定。
二、条例制定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依据
从全国必威体育在线:城市垃圾的立法层面来看,目前主要有三个文件,一个是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另外两个是2005年和2007年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从山西省内来看,涉及城市垃圾管理的主要有2023年通过的《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和2021年通过的《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这些法律法规,确立了城市垃圾管理的一些基本制度。同时,从我省其他地市来看,已有9个地市出台了类似的文件,这些都对我们的起草工作具有较大的借鉴作用。
(二)征求意见情况
本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向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函30多份,在朔州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条例草案比较充分的反映了社情民意。特别是在涉及到相关备案核准等行政许可设定方面,起草组和相关部门,经过多次磋商,做了详细的论证,力求做到合法、合理、科学。在条例草案定稿阶段,市城市管理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专家论证会,邀请省内高校教授、省住建厅和省司法厅的专家,做了进一步的论证和修改。2024年8月7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条例草案。会后,起草组根据会议要求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8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该条例草案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条例草案主要内容的说明
条例草案共26条,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和原则,政府和部门责任,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置,法律责任等。
在条例草案的整体思路把握上,坚持“小切口,有特色”地方立法定位。与其他地区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对照来看,条例草案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和全过程联单管理的制度设计上。这两个方面,我们注重可操作性和便民高效的原则,在正确适用上位法的基础上,借鉴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做法,把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合二为一,变资格许可为行为许可,简化程序,力求让老百姓办事只跑一次即可办妥。?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草案,请予以审议。
必威体育在线:《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4年10月25日在朔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韩智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工委根据组成人员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随后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立法咨询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还呈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征求了意见,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法工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市人大法制委第六次会议综合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以及征求回来的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修改。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有的组成人员提出《条例(草案)》第二条第一款缺对垃圾投放的规定,建议增加。法制委认为,投放也是城市垃圾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建议增加该内容。
二、有的专家提出《条例(草案)》第三条必威体育在线:城市垃圾管理的原则不全面,没有充分反映城市垃圾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建议增加“分类管理”的原则规定。法制委认为,增加该原则规定,与条例中的规范条款在规定内容和立法精神上相衔接,建议采纳该意见,将第三条修改为“城市垃圾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和分类处理的原则,推动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三、有的组成人员认为《条例(草案)》第七条中居民委员会(社区)的表述不规范。法制委研究认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性质不同,工作职能不同,组成不一样,因此建议删去社区这一表述。
四、有的专家认为《条例(草案)》第八条第二款将城市垃圾分类管理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卫生创建活动测评内容不符合实际,且这两项活动并不是经常性的活动,建议删除该款。法制委采纳了该建议,删除了第八条第二款。
五、有的组成人员提出《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第三款与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内容重复。法制委研究,根据条款规范的内容,建议删除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的重复部分。
六、有的专家提出《条例(草案)》第十五条第二款与实际不符,建议删除。法制委研究,认为该款虽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必威体育在线: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中有相关表述,但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没有明确规定,指导性意见不能作为立法依据,且该款规定与实际不相符,可能会对建设工程施工预算总价、民事合同内容、第三方编制施工组织等产生实体要求及限制,现行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无对应的内容,因此建议删除该款。
七、有的组成人员提出《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规定的内容逻辑关系混乱,联系不紧密。法制委采纳了该意见,对该条进行了重新规范。
八、有的组成人员提出《条例(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城市垃圾的项目”,表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且与上位法不一致。法制委研究,建议参照上位法规定,表述为“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城市垃圾的项目。”
此外,法制委按照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和条例整体逻辑关系,对《条例(草案)》作了必要的文字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了相应调整,提出了《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共二十六条。法制委认为该《条例(草案修改稿)》符合上位法规定,切合必威体育在线_必威体育APP官网-投注|官网实际,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予以通过。
以上报告连同《条例(草案修改稿)》文本,请予审议。
版权所有: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址:朔州市 市府街3号 邮编:036002
电话:0349-2029437 传真:0349-2021968
晋ICP备14006156号 晋公网安备14060202000064号